發布日期:2022-03-24 瀏覽次數:
一、服務要求
1.總工期
根據面積計算
工期從供應商熏蒸施工人員進場開始至采購人驗收合格,包含但不限于準備工作、熏蒸、通風、第三方檢測單位現場取樣并出具檢測報告、采購人驗收等。
2.主要工序及要求
(1)熏蒸前
提交熏蒸方案。技術人員到現場勘查,根據現場操作空間限制、熏蒸設備情況等,編制完成熏蒸方案,并于進場前7天提交采購人。熏蒸方案應包含但不限于人員(數量及工作安排)、熏蒸設備(數量及擺放位置等)、準備工作、熏蒸流程及各階段要求、熏蒸進度計劃(每日工作安排)、應急預案、檢查及驗收等。方案應符合國家及北京市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合同約定條款及供應商承諾。
封閉門窗洞口。為保證熏蒸時密封良好,應封閉好各層疏散門,同時必須對熏蒸區域所有空調送風、回風等洞口以及關閉不嚴密的窗戶進行封閉處理,并在熏蒸完成后恢復。
(2)熏蒸時
每個獨立熏蒸區域要保證熏蒸時間3天。
現場使用熏蒸設備,需提供設備廠家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單臺設備臭氧發生量在30-100g/h之間;根據建筑物平面結構合理設置數量。
(3)熏蒸后
關閉設備、拆除門窗洞口封閉,現場恢復熏蒸前原樣。
打開門窗自然通風,同時開啟供應商在現場設置的機械通風設備,機械通風設備根據熏蒸區域建筑結構特點須合理設置。自然通風時間不得少于3日,機械通風時間不得少于2天。
3.其他要求
(1)必須按約定工期完成全部熏蒸(至驗收合格)。
(2)供應商施工人員進場前,應按國家、北京市及采購人的管理規定,提前提供施工人員的相關證明文件,符合要求方可進場;進場后,應嚴格遵守采購人的各項管理制度、規定。
(3)熏蒸方案調整。如因供應商原因必須調整熏蒸方案的,應先征得采購人同意后方可調整。
(4)封閉門窗洞口均應選用環保材料,粘接膠帶應選用不留痕粘接膠帶,避免二次污染;封閉及恢復過程中,造成門窗、設備等損壞的,供應商承擔維修、更換等相關費用。
(二)商務要求:
一、執行的相關標準
1.《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18883-2002)
2.《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衛監督發[2006]53 號)。
3.《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范》(WS 394-2012)。
4.《公共場所空調通風系統運行衛生要求》(DB31/405—2008)。
5.《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空調通風系統運行管理衛生規范》(WS 696-2021)
6.國家、北京市及行業協會現行其他相關規范、標準及制度。
二、驗收
1.空氣檢測。熏蒸、通風均完成后,供應商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公司對空氣質量進行檢測,并取得第三方檢測報告;檢測報告結果應符合《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18883-2002)中相關規定。
2.驗收。供應商向采購人提供第三方檢測報告(原件)、竣工驗收資料及結算依據后,甲方進行驗收。
3.移交。驗收合格后,供應商將全部工程檔案移交采購人。